我們作為佛教徒,應該從自身做起,應該有個比較明顯的修證外相。什麼樣的修證外相呢?應將自己當作一盞燈,燈有兩種作用,一是不斷地產生後面的相續,第一刹那產生第二刹那、第二刹那產生第三刹那……,自身不斷地產生光明,照亮自己;二是能遣除周圍的黑暗。所以,我們每個人發了菩提心以後,就應該像一盞燈,在照亮自己的同時,也能夠幫助身邊的人,不管是家庭、單位、國家,甚至全世界,你的力量有多大,就應該把菩提心的光散發得有多廣,依靠菩提心的光和熱,真正去利益有緣眾生。
有些道友這樣想:我現在好好地修持,不接觸任何人,等得到一地菩薩的果位以後,才開始發菩提心,“上班”做利益眾生的事。這種想法是不對的。雖然我們現在是凡夫,但也可以對周圍的人起到幫助的作用。從自身的角度而言,如果你是個大乘佛教徒,應該對家庭、對單位盡職盡責,與寺院或佛教團體的關係一定要和睦。否則,自認為是佛教徒,結果對誰都不理,跟誰都格格不入,那你的相續中是否有菩提心也不好說。所以,發了菩提心的人,首先應該對他人起到一種好的影響、好的作用,這樣一來,你才有說服力,才有度化眾生的能力。
因此,我非常希望所有的佛教徒能對家庭和睦、社會和諧乃至世界和平起到一定的作用,這一點大家一定要努力,不然的話,每個人只是自私自利地想自己成就、自己修行,甚至與家人的關係都搞得特別緊張,單位同事、親朋好友與你相處也特別麻煩,那佛法怎麼樣弘揚?出家人雖然沒有真正的家庭,但實際上,寺院就是你的家,同行道友就是你的家人,與道友接觸的時候,自己應該具備高尚的品德,這樣,你的菩提心光才可以散發出來,否則,誰都沒有在這方面下功夫,想弘揚佛教恐怕相當困難。
要知道,佛教並不是口頭上說得好聽,而一定要讓別人通過你的言行感受到一種關愛、一種慈悲。作為一個居士,如果你發了菩提心,就不能整天和家人吵吵打打,經常爭執不息。有些佛教徒的家庭特別可憐,有時連一般人的家庭都不如,這樣是不合理的,既然有因緣成為一家人,就應該珍惜彼此的緣分。
很多法師沒有弘揚如何將佛教融入生活、融入工作,但這並不代表佛教沒有這個能力。實際上,佛教可以與任何地方、任何民族、任何文化相結合,而且一旦結合,一定會產生非常好的效果。佛教就像萬能藥一樣,配在牛奶裏可以,配在水裏可以,配在甘露裏也可以。雖然佛教是印度本土的宗教,但來到藏地後,根據藏人的風俗習慣和文化特色,已經在這裏生根發芽、開花結果;傳到漢地時,又與漢地的習慣和風土人情相適應,從而使人們獲得利益,度化了無量無邊的眾生。所以,在弘揚佛法的過程中,我認為菩提心確實不能與社會相脫離。
一說到菩提心,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是什麼意思,實際上,所謂的菩提心就是一種關愛、一種愛心。如果這種愛心在家庭、工作、寺院、團體、整個世界,再說大一點,乃至無量的世界中都遍佈它的光芒,就能令所有的眾生獲得溫暖。
所以,我們作為弘揚佛法的人,應該在不同的眾生面前,將佛教的特色體現出來。如果沒有這樣,只是嘴裏說“我要發菩提心”,但跟人接觸時卻沒有用上,那是不行的。如果真的有了菩提心,哪怕去商店買東西、坐公車,不管在什麼場合中,對身邊的人或非人,包括草地上的可憐眾生,都可以散發愛的光芒。當然,能否真正運用,就看個人的修行如何了。所謂的修行好,並不是閉著眼睛坐很長時間,而是將佛法的道理付諸實踐,真正運用到實際行動當中,這才是名副其實的修行人。所以,我們應將佛法的道理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中體現出來,平時的所作所為儘量以佛法的精神來攝持,如此才能讓人真正感受到佛法的偉大。